“说起来,一组暂时没有什么建树,二组倒是混的风生水起啊。”
贾旭东说道。
李德江嗤笑一声:“你是说那个什么手电筒?”
“‘二组手电筒’,这就是他们命的名字。”
刘海中也觉得过于儿戏,“不过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装,再加上有一群好爹,所以才闹的沸沸扬扬的,但又有什么用,改变不了任何局面。”
“所以不用去管他们,做好咱们自己的事情就行。”
李德江说道,“记住,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要是被程治国提前了,那功亏一篑的就是咱们了。”
“放心吧。”
易忠海胸有成竹的说道,“一组里面有咱们的人,就算他们暗地里有什么小动作,我们也能第一时间知道。”
李德江满意的点点头。
若是这件事办好了,可以考虑将易忠海往上提一提,这老东西不仅技术好,心思也不是一般的沉。
这样的帮手才靠谱,至于贾旭东和刘海中嘛,野心不小,但能力却马马虎虎,之所以还让他们留在这个小团队里,也不过是因为他们目前还有用而已。
李德江瞥了两人一眼,掩饰下心里真正的想法。
……研发小组第二组,如今在轧钢厂内,确实是声名鹊起,出了不小的风头。
特别是在前期各种浪,被厂里所有人唱衰的情况下,还真让他们捣鼓出来了新玩意,虽然这玩意跟轧钢厂毛的关系没有。
两个月前,二组打开了程治国送给他们的锦囊,里面只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手电筒毛病太多了。
一群人虽然莫名奇妙,却也找到了工作的方向——改掉手电筒的毛病。
一群人围着手电筒,试了半个月,大致总结了几条问题:一,铁制外壳,拿久了会觉得沉,而且极容易生锈;二,灯光太暗;三,灯泡寿命太短;四,电池大,但续航能力差。
众人围绕这四个点进行改造,用了将近两个月,终于“研制”
出了一种聚光好、寿命长、更加轻盈便捷的手电筒。
也就是所谓的“二组手电筒”
。
当然,用研制可能有点夸大,一群人只是将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再加上一点小创意和程治国的提醒,对旧式手电筒进行了改造。
例如将现阶段普遍的钨丝灯泡,改成氪气灯泡,用更加轻盈的铝制外壳,代替了原有的铁制外壳,并且在表面做了氧化处理,不仅更加美观,而且还能防止生锈。
但是成品出来以后,在轧钢厂并没有受到重视,反被几个副厂长批示“不务正业”
,将他们的研究成稿和成品打了回来。
好在二组的人也没有气馁,直接将资料和成品寄给了汇明手电筒厂。
一个星期前,汇明厂特意写了一封感谢信,并给二组所有成员寄了一个手电筒,然后市场上便开始出现了以“二组”
命名的手电筒。
这件事才在厂里掀起了轩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