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76:Camouflage(伪装(1 / 2)

待在这间充斥着血腥味的大宅,并面对着一个喜怒无常的弥利耶,而且危坐着去听她讲述自己的私密,实在是件令人不寒而栗的事。且不说其他,既然在谈,肯定会有问有答,你不知自己何时又会说错话,且紫眼狐狸又特别记仇,那是在拿小命开玩笑。没准话不过三句,杯装饮料才喝没几口,又被她趁虚下毒或打晕,拖去那间手术室施加肉刑折磨。

“你为何为了我甚至想放弃Dixie呢?”例如像这句,她在发问时,银色眼珠打量着我。

我该怎么答?恭维只会让她觉得我软弱,照实说她会受不了,挖苦更不行,没准话没说完脑袋被她摘了。伴职业女杀手如伴虎,无论如何我得先逃出这座魔窟,至于其他只好两说了。见我战战兢兢不敢抬头,贼婆娘内心充满着征服者的满足,但却无法正常交流。隔不多久,她翻来雨披和橡胶手套,要我与她一起清除屋内全部痕迹,随后出门上了车。

“咱们不会再回水岸旅社,说一个你认为有安全感的地方吧。”屋外又下起了毛毛细雨,弥利耶没有支起顶蓬,而是任由自己泡在雨中。她说这种天气开在空旷的公路上,就该感受自然的馈赠,扬风抽烟会带来愉悦之感。当跑车驶出弯道,她自作主张替我决定了去向,说:“索性回果核酒店怎样?那里总是你们老巢吧,其实我在八月初曾经去住过。”

由着她的自说自话,我似乎记起这档子事。林锐当时还未去月谷电台,正在手把手交我怎么输入客户资料,以及前台接待。某天深夜有个啰嗦至极的老太前来订房,进了屋又到处挑毛病,一会儿嫌被巾太硬,一会儿说水管有异味,闹腾了大半夜,以至于令我很无语。

“我日夜惦记着小女,却又不能暴露,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看看你们。”她一踩油门上了公路,当车越过机动车管理处时,数辆救火车与我们擦肩而过。勿忘我打开手机,见账户跳出数万转账,洋洋得意地笑了,说:“你先和小女通个电话报平安,晚餐我来请好了。”

原来弥利耶在与我血战时,依旧不忘运筹帷幄,让所有兰开斯特们先回北卡。范胖虽不情不愿,但拗不过众人,临行前林锐打来电话询问,她才决定收手。按照原定计划,我应该被她锁在大宅里连续折磨两天,直到她觉得彻底打服了为止,总之我这份答卷她很不满意。

“那个吸毒胖子不是要民主投票么?那就顺他心意,七人里就他不同意,其余人都听命于我。”她扫了我一眼,叹道:“调教有些仓促,必要时仍得磨砺,你依然是个不稳定因素。”

“那怎样才能让你满意?非要揍得我生活无法自理么?看,我的手现在仍是僵木的。”我为自己点了支烟,哭丧着脸问:“你为何总说我是不稳定因素?这个数据是哪来的?”

她嘿嘿阴笑,随后慢慢道出原委。早在与沙利文促膝长谈后,她心里已有了合格人选,因我和Krys未到过吉普森,林锐也没露过脸,因此我等三人将作为主力打入姐妹会。寄魂Krys的两个家伙本就深谋远虑,无需质疑她会演砸;林锐是她爱女,自然会听老妈的话;至于其他人都急着想回家,所以会义无反顾配合她。范胖也是个不安定因素,但他将受到马洛的牵制,此外无需他俩介入,故而关系不大。而我,才是她觉得最不可靠的人。

“你自己说,一个多月里对身边多少女人下过手?与弥利耶们开战将旷日持久,你掉落花丛蝶群里将很快迷失方向,到时又在整天谈恋爱,整部计划岂不是将败于你手么?”

“你指的旷日持久大概是多久?这就是所谓的奇妙旅程么?我干嘛要去当女人?为何你不亲自操刀,成功系数不来得更高么?”刚吐了几句槽,就感觉边上那对丽眼变得怨毒起来,我不由打了个哆嗦,立即改口:“是,为了你的霸业,我争取立功。”

“我看你是不想活了!弥利耶的圈子本就很小,我只要露面就会立即被认出来,所以才需要你们。”她摆摆手,示意我不必紧张,叹道:“不是什么女孩都能去冒充弥利耶的,那像是一种考核,得入得了别人法眼。亚弥尔发展得枝繁叶茂,幕后势力也会进行严格甄别。至于时间长短现在还不知道。不过那神秘女人说,会是一段较长过程。我们正在做的事将决定她们的生死,而她们也通过寄魂来试图更改过去,还原下来大致就是这样。”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也许会惹你不开心,不知当讲不当讲。小老汉魂镰他们厌恶你,我能够理解,但你为何在弥利耶圈子也那么孤立?难道没有一个朋友么?”

“我怎会没有朋友呢?那样的人当然存在,但你绝不会想遇见她。遭排斥是因我们不愿屈从大流,过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人存活于世,即便能挣到大钱,每天却要强颜欢笑,很不适合我。”她猛然刹车,指着路过的一对母女,打开工具匣取出枪,塞到我手里说:“我慢慢靠过去,给你瞄准的时间,去将她们杀了吧,我立即转给你十万。”

“开什么玩笑,难道你真的疯了么?平白无故我干嘛要这么做?这种血钱还是留给你自己好了!”我将破枪往后座一丢,推开车门就打算下去方便,却被她一把揪住。

“现在你明白自由身对杀手而言,有多重要了吧?被人掌控的感受就是如此操蛋,没有自我,没有情感,完全按客户的要求来,甚至有时我并不愿接这种单子。人会老去也会厌倦,甚至感到后怕。洗完澡望着镜里扭曲的自己,从中再也难找一丝曾经的过去。”她支着下巴,茫然地望着空旷公路的一侧,问:“你喜欢我什么?为何会对杀手感兴趣?”

“需要指正的是,我只对女杀手感兴趣。感觉很酷啊,这类人几乎不可能出现在生活里。我总在想,女杀手们大概会是怎样的长相呢?俏丽的脸?强健又不凸显肌肉的双臂?完美的身材抑或是修长的腿呢?总之我会将头脑中一切美好性感的,甚至是电影画报里的人物综合在一起,塑造出一名年轻完美的残暴女性形象。”我陷入长久的遐想之中,侧目望去正见得夜色下的她,含着甜美微笑在倾听,瞬间忘了之前惨遭摧残时的酷烈,一把握住她的手。

“结果,那种人出现了,就像是从梦中走来,她就是你啊。初次相遇时我被震惊了,这简直比我极尽想像的模样还惊艳绝伦。我对自己说,该怎么表现呢?能让她多看我一眼?她喜欢什么?我要如何做才能使她对我产生好感呢?直到现在我也无法相信你是真的。”

“所以,你追求虚幻之爱,哪怕被我狠狠宰了也不在乎?甚至还略带着满足么?”她一把挣开我的手,悲叹道:“你小脑瓜里所想的,恰恰是我生平最讨厌的。当初我羞辱小女,正是恨她既纯洁又白痴,与其将来她会被现实社会吞噬,还不如早些死在我手里更好。”

“怎么说?你觉得人性之初的单纯尽是瑕疵,但你不也像我们这样,从年轻过来的么?”

“怎么可能呢?你他妈不是一直在骂我是个变态么?变态怎会有你们那种不知世道艰,万事人操办的心路体会呢?比起含情脉脉说情话,我更能接受你俩私底下的恶毒谩骂。”

趁着她扭头看风景,我赶紧抖完裤裆,爬回迈凯伦,将车重新驶上了大道。就这样,一个不知杀手为何物的人和一个早已是杀手的人,在丝丝雨幕下开始了别扭的交谈。

“你大概以为女杀手只袭击男性,其实我们对男女是一视同仁的。我曾在森林里猎杀过一群与你们差不多岁数的野营青年,她们直到死都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有的女孩跪地求饶,说自己不该占了我加油站时的车位,有的说不该仗着人多喋喋不休的路骂,还有的说不该高声放音乐吵到了别人。我很纳闷,她们怎会找出那么多过失?我杀她们没有任何原因啊。”

“但杀手一般不都很自律,不会去动毫无价值的人么?至少稻草修士这么描述过。”

“畜生公羊是备受戒条约束的兄弟会好事者,而我更享受被人叫做疯子啊。”见我因连续不断的搏战而身受重创,正抱着胸痛苦哀嚎,贼婆娘丢来一只冰袋,说:“像你们这种二逼青年,自私地活在自己小天地里,地震水灾恐怖袭击一件都不关心。当被九频道那娘们采访时,你们则会装出心情沉重的表情,实际心里却在笑,关我鸟事,死的又不是我。”

我将冰袋敷在青紫的肋下,感觉好了许多。她说的一点没错,灾害又不是年轻人造成的,干嘛要违背内心故作姿态,难道弥利耶是想要我们肩负起社会责任么?

“你是不是想说,人也许到了岁数才会沉淀下来面对这些沉重问题,觉得生命财产的可贵吧。但这又要怎么解释前不久校工殴打智障青年的新闻呢?你怎知他们不是人前一套,人后又是一套呢?披着圣徒般的外皮,既可能是施暴小孩的家长,又或许是做假账的财务,再者是在外吃荤偷香的丈夫呢?人的社会是很复杂的。”她搓揉着脸,将啤酒一饮而尽,说:“每个人都有些神经不正常,例如洁癖,强迫症或易怒偏见,这些都会带入到生活里,决定处世观。再圣洁的人也难免会偷瞄美女。而我觉得,疯子的世界最适合我,也最简单。”

“疯子不是骂人话么?那种境界以我现在确实很难理解。”我笑得前扬后倒,往她身边靠了靠,问:“那你究竟讨厌我们什么呢?如果非选一个,你会杀谁?范胖么?”

“在你所有的狐朋狗友里,非选一个的话,九频道娘们最对我胃口。但她上了岁数,又经历沧桑,人比较世故也看得透,不会在临死前大哭大闹或丑态百出,往往会比较镇定,能从容面对死亡,那样就不有趣了。要不一会儿我载你去派恩维尔,咱们上她家坐坐?”勿忘我眨巴着狡黠的丽眼,凑近我耳旁笑道:“知道在大宅,我干嘛问你那么多遍想不想停战?”

“我不想去派恩维尔,没脸再见Dixie了。哪怕你再歹毒,我也不想离开你。恶人是如此叫人痴迷。至于你问了我那么多遍要不要停战,不就是为了耍我么?还能是什么?”

“哈哈,100人里99个都会这么回答,如果是畜生公羊要杀你,你会跪舔么?我觉得你哪怕再自不量力,也会选择拼却性命死不低头。但对象如果换成我,你会想女人总比男人心软吧,或许能讨饶活下来,是吗?”她原本神态很轻松,忽然口吻变得严肃起来,道:“我那么做的用意,是在用实际行动告诉你,面对弥利耶,哪怕咬舌自尽,你也决不能求饶。”

虽然我很喜爱听她风轻云淡的扯淡,但勿忘我忽然变色,我不由正了正身子,沉默起来。

“她们中有些人,长着一张比吕库古小姐更纯洁无害的脸蛋,心肠却毒如蛇蝎。能成为弥利耶的女人们,身世都比较复杂,基因里被染尽了扭曲、极端和暴虐,一旦落入她们掌心绝无生路。她们享受听人哀嚎惨叫,甚至会录下来,一遍遍播给你听。越求饶越会让她们兴奋,当你奄奄一息发不出声时,弥利耶会在你身上刺孔,然后灌入盐酸逼着你声嘶力竭,直到最后断气为止。”她打了个哆嗦,丽眼透出惶然,说:“与那些贼婆娘相比,我可能是比较温柔的一个,那些血淋淋的场面,连我见了也感到毛骨悚然!你千万要记住我的话。”

晚九点,车进入南卡州境,途径绿城附近的皮德蒙特时,她停下车拽着我走进一家法式海鲜餐馆,用不久前得来的血钱要了一大桌鱼蟹,狼吞虎咽地吃将起来。看得出整整一天的互博,她早已饥肠辘辘。当被问起她不是以囚禁者为食吗?贼婆娘却说,那都是她胡编的,但吃人肉这事倒是真的。她这么做是为了恐吓,击溃庸医的心理防线,想要他吐露文件在哪。

“你这张脸,虽然与阴蜮遇见时一样,但精致了许多,也更显年轻了,这是如何办到的?”

“因为妖心的缘故,它寄食于人会抽取脂肪,所以我每天摄入的食物是常人的五倍。”

她嫌室内太热,脱了外套光着膀子吃喝,手势粗鲁又野蛮,看得一干吃客移不动眼珠,我忙坐到她侧面,挡住那些人色迷迷的目光,问是不是每个弥利耶都有她这般的姿容。

“当初小女与我拌嘴时,也爱拿相貌大做文章。我原本就是魅者出身啊,因为个子太高指关节粗大,才改行去当了弥利耶的。”勿忘我哪怕再武腔也是个女人,女人都爱听人恭维,更何况这本就是事实。她身上有一股独特且浑厚的魅力,能摄人魂魄,男人被迷得丧失理智,很容易掉入陷坑。那种美是成熟饱满的美,与清纯亮丽截然相反,更具女人味。

身材高挑的她,穿上高跟鞋比我还高,体力更是惊人。与她肉搏如果蒙上眼,完全感觉不出这是名女性,更像是个凶残的暴徒。弥利耶的指关节又粗又硬,以往我与人搏战,仗着少年时总爱在树干上苦练,最擅以拳迎拳,那样会叫对方趾骨骨裂,瞬间丧失战斗力。在对付女兵、Krys以及迪姐时,屡试不爽。可紫眼狐狸的拳风比我更硬,就跟把榔头似的。

她如风卷残云般一口气扫光桌上全部菜盆时,我才刚吃了半只龙虾。见状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唤来侍者重新叫了一桌,然后转去盥洗室洗漱一番,支着下巴开始学起窈窕淑女来。

勿忘我最具特色之处,就是能随时切换口吻,前一秒还在小鸟依人,下一秒就会破口谩骂。你永远猜不透她在想什么,也不会知道她接着会作出什么举动。正在我专心致志为生蚝涂芥末时,猛地被她抱住胳臂,贼婆娘忽然眼睛一红,扑倒在我怀里,声嘶力竭地大哭起来:“我本以为自己涂满血腥,早已变得六亲不认,崇尚当个母畜生。结果化为半妖后,我却发现自己的本质,竟然是个比谁都软弱都孤单无助的可怜虫哪。”

这股气力差点将我扑翻在地,猝不及防的嚎哭令吃客们纷纷侧目,还以为我对她做了恶行。我让她稍稍注意些自己形象,放屁也就算了,这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哇哇大哭那么高声,万一有些耳尖之人听在心里,没准就会闹出事来。

“你说的有理,不如将他们全杀了,那样也省去许多麻烦。”她将手暗暗探向罩衫,打算取出破叉子挥舞。我忙向众人陪笑,说她这是喝醉了,没什么可看的。贼婆娘这才缓和下来,道:“我最讨厌别人来为我拿主意,没大没小的,再有下一次,我绝不会开玩笑了!”

“是,我思虑欠妥,望你见谅。”我直直站起,双手贴裤缝,毕恭毕敬地回答。

勿忘我不久之后喝得酩酊大醉,一会儿发出浪笑一会儿伏案痛哭,好在这出闹剧没持续多久,人家要歇业了。由这里去夏洛特,我此前绿城大战时已走过一回,哪怕闭着眼也能找到派恩维尔在哪,自然与她换了个座,让紫眼狐狸稳稳当当靠在肩头打盹,重新驶上高速段。

“这点小酒怎能灌得醉呢?我喝白兰地就跟喝自来水似的,”她窃窃发笑,脸上浮着红晕,好似初春三月天的桃花那么娇艳。见我不时偷眼瞟她,勿忘我抱住我的脸,深情付之一吻,躺回副驾驶,指着自己胸脯道:“在我心灵深处,其实居住着一个拳王那样的猛男。”

“诶,你是指对人的占有欲,或者侵略如火的精神么?”我点起一支烟,问。

“不,我想谈谈我自己,总憋在心里,却无人倾诉,即便倾诉也没人能懂,真的很痛苦。”

勿忘我何时降临人世,出生地又在哪,她认为无关紧要,并说问女人太多私密是不知礼数,全部忽略了过去。我大致知道她是在某个寒冷的北方长大,父母都是老实本份的手艺人,在老家一带她十分出名,因为身边所有男性,同学、老师、校工甚至是隔壁邻居,都对她投以异样的目光。在那种环境里,她享受着被人瞩目,开始逐渐变得放荡,从不拿这些当回事。

十五岁那年,她父母因受不了小城的流言蜚语,打算搬离老家,往南部诸州去接受一笔遗产开店。在动身前,一家人先出门做了趟长途旅行,打算以此好好调整心情,争取以全新面貌重新开始生活。然而在途径某个小站时,勿忘我无端跳下了火车,就此人间蒸发。

“这是曾经的我,比起你们这帮小兔崽子还青涩呢。”她丛怀中掏出只破皮夹,里头有张边缘模糊的相片,上面的人脸还没长开,戴着牙套并架着付眼镜,显得既土气又无聊,与现在的明艳形象云泥之差。她无限怀念地望着夜空,说:“我来自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对我很关爱。但我不喜欢那里,不愿去另一个更狭隘的小城,它们都太小了,容不下我的雄心勃勃,我需要更大的天空翱翔。那一天,我感到火车的咆哮声是那么可怕,所以我逃跑了。”

勿忘我下火车时,怀里揣着从五岁起积攒下来的二百七十块,开始了漫步人生路。她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会立即寄明信片,并附上自己的近照给家人,让他们安心别去报警,并说自己虽然是他们生养的,但她更属于这个世界,往后她发了大财才会回去看看他们。

但一个半大女孩要怎么去实现理想呢?她给自己定下目标,做一次环绕全国的长途旅行,看看最后能否凭着这些钱重新回到小站。于是她搭上了列车,叱咤在眼花缭乱的各大都市中。

“她们当时都管我叫闯王呢,你无法想象那会是多么有趣。在旅途中,我认识了许多人,有牧师有书商还有同样离家出走的少女,到了北加州时,我不仅没花费一分钱,而且身上还多出了好几百块。”每个人都爱谈论往事,她与常人一样充满了眷恋,合起了双眼道:“因为我从开始就给自己这么定位,所以不论在哪都没有陌生感,感觉来了就拖个人去旅店,不仅身心快乐还能挣钱,这种事在我老家本就是常态。你是不是觉得很荒淫,好戏还在后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