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8 章(2 / 2)

卷王的九零年代 九紫 10260 字 12个月前

侯爷不知道唯一的嫡子是女儿身,只以为自家嫡子天赋不佳,不能练家传武术,但是她身边的小厮练习他们家的家传武术,天赋却相当好。

可儿子就是想习武怎么办?于是侯爷请江湖上已经厌倦江湖纷争,想要退隐的高手进府,给侯府小世子当老师,原本这些人退隐江湖后,只想找个安稳之所安度晚年,知道这个小

世子天赋不佳,只是随便教教,结果意外发现,小世子除了他们家家传武学学的一般,这些武林高手的武功,她是各个学习进度都一日千里,堪比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

她不光自己学,还把自己身边的丫鬟小厮全都叫来一起学,包括她六个姐姐,以及侯府的护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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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强,始终难以照顾到整个侯府,侯府的武力值一日不提起来,她就一日不放心。

江柠将大纲写到这里,基本上第一卷已经完成,第一卷不长,基本就是一个交代女主成长背景,并暗中积蓄武力的一个阶段。

第一阶段,就是女主因为是侯府世子,被选做为太孙的伴读。

这里江柠参考了大明朝朱标和朱标的嫡子朱雄英,在这里,江柠给他们的设定,都是英明神武,是大明王朝最好的继承人,却都因身体孱弱,活不长的人设。

太子殿下因为早年随着太祖皇帝征战沙场,身体留下暗疾,太孙殿下,因为太子妃在怀他时,还需要为当时还不是太子的太子殿下,坐镇后方,不光要掌管府务,还有后勤粮草这些,加上中了西域前朝的某种秘毒,虽有医术高明的神医谷谷主解了毒,并顺利产下皇太孙,却也因此损伤了身体,不但她自己身体虚弱,太子府内一些事物权利被移交到侧妃身上,她也只得皇太孙一子。

偏偏女主成为了皇太孙伴读,这便意味着,女主一家直接被绑到了皇太孙这条船上,皇太孙如果倒了,女主一家自然也讨不了好。

为了保护自家,女主把皇太孙当做自己眼珠子保护,生怕这个看上去孱弱的一看就活不长命的皇太孙嗝屁了,牵连自己一家。

皇太孙却误会了,以为女主对自己是忠心耿耿,忠肝义胆,加上又是一起长大的情义,直接把女主当做了心腹好友。

这也为之后的女主成为‘锦衣卫指挥使’打下伏笔。

两个人因为一起长大,经常讨论目前的江湖乱象,都认为这个江湖应该整治,江湖规则因为受朝廷掌控,两人理念一致,加上女主来自现代,有着非常多的关于现代的政策和理念,两人在一起长大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灌输给了小太孙,小太孙也视自己的伴读为大才。

在这个过程中,女主也经常用自己玉佩凝结的日月精华给小太孙调理身体,将他体内的胎毒拔除,更是让他洗精伐髓,身强体健,耳聪目明,也因此成为了历史上最为长寿的皇帝,女主也成为历史上最为有名的权臣,与皇帝君臣相得。

太子殿下因为和女主只偶尔见上一面,即使见到,女主也很难接触到太子殿下的茶水点心,以至于女主找遍了机会,也只能有过一次这样的机会,往太子的茶水里滴入一滴日月精华,由皇太孙的手,端给太子殿下喝了,修复了太子年轻时在战场上受的暗伤。

倒是太子妃,因皇太孙的缘故,经常被太子妃接到后院去玩,有了几次给太子妃用日月精华调理身体的机会,不仅将太子妃身上的余毒都祛除干净,还让太子妃恢复了往日容光,慢慢收拢府中权柄。

() 江柠写着写着(),就不由写到天色将黑▁()▁[()]『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见天色暗淡下来,她也赶紧收了手中纸笔,将草稿纸放入抽屉中锁好。

其实这些最好是用电脑来打,不仅速度快,也方便保存。

收拾好这些后,江柠洗了下手,准备下楼吃完饭。

她以为宋培风还没来京城呢,没想到走出宿舍,恰好也看到宋培风从宿舍楼中走出来,不由笑着对他打了声招呼:“嗨,没想到你也到了,我还以为你还有两天呢!”

目前来到这里最快的,就是京城本地的几个学生和津市的学生,其他离得远的,除了个别坐飞机过来的,例如福南、福北、湖建、川省这些地方学生,坐绿皮火车需要好几天的时间才能到。

宋培风站在洁白的宿舍楼前,橙红色的夕阳将少年的身影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他朝她浅笑着,一派风轻云淡,说:“是啊,好巧,一起去吃饭?”

江柠看到他额间有些细密的汗珠,拢了拢自己身上的羽绒服和围巾,感叹地说:“这么冷的天,你居然还出汗了。”

年轻就是好啊,火气旺。

江柠从小到大体质都是有些偏凉的。

今生还好一些,前世她因为青春期营养不良,亏损太过,加上后来经常不眠不休的工作,殚精竭虑,思虑过多,她身体是有些不好的,畏寒又怕热。

所以重生之后,哪怕回到了青春年少的年纪,她却过着中老年人的养生生活,喝温水,穿秋裤,任何时候都是大羽绒服大棉袄,将自己裹的严严实实,身体力行的演示了什么叫要温度不要风度。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这世上最重要的,就是生命,就是健康。

宋培风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耳尖微微地红了,也幸亏有围巾围住了他的脖子,不然她就会看到,他不光是耳尖发红,连脖子都染上了粉色。

两人并肩往食堂走着,期间也有别的学生往食堂走,但极少有像江柠和宋培风这样,两个人一起的,哪怕他们之前已经集训过一个月,可那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基本都在高强度的学习,很少有培养感情的机会,加上淘汰制,前面四周直接淘汰了一百多人,导致他们更加紧张的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学习当中,所以彼此间,都陌生的很。

宋培风约江柠:“明天早上还跑步吗?一起?”

之前冬令营一个月,两个人基本上每天都一起跑步,两个人也没有约,就是每次都能碰上,就像是约好了一样。

由于他们前几次碰上确实是巧合,江柠也就没有考虑过后面是不是巧合的问题,不管是不是,和她有什么关系呢?也不过多了一个跑友而已,而有这样一个总是能一起跑步的跑友一起,其实也是不错的体验,偶尔两人还能聊几句,不过大多数两人都是沉默地各跑各的。

来到冬令营的,基本都是各省市名校的学生,是那种只要看他们学校名字,就知道是他们省重点市重点的那种,只有宋培风和江柠一人,来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的学校,不过听他们学校的名字,应该也是市重点

() 学校,毕竟哪个来到这里的学生,不是他们各自省市的尖子生中的尖子生?

两个人吃饭的时候,也是同桌吃的,宋培风知道江柠爱喝牛奶,在自己打饭的时候,顺手帮江柠拿了杯热牛奶。

江柠倒不是喜欢喝牛奶,只是知道在长身体的时候,身体最需要的营养少不了肉蛋奶,为了身体更加的健康、强壮,她基本上每天都要摄入足够的肉蛋奶。

在吃饭的时候,宋培风像是随口聊天一样问她:“一会儿去教室吗?”

江柠还想继续把自己的新文大纲撸出来,便笑着说:“一会儿去计算机教室。”

集训队是有计算机教室的,他们之前就已经在这里待过一个月了,对这里并不陌生,年后的集训还没有正式开始,每个来集训队的学生,都可以自己去计算机教室,学习也好、摆弄电脑也好,都可以。

宋培风诧异地问道:“你似乎对计算机很感兴趣,未来是想计算机方向发展吗,计算机确实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和热门专业。”

江柠又是笑着摇头:“不是。”她倒也没什么要隐瞒的,笑了一下说:“我是在用电脑码字。”

“码字?”这个陌生的词,让宋培风眼里稍稍露出一些疑惑。

他看向她的目光十分专注,眼里是全然的兴趣。

江柠笑着解释道:“就是写作。”

宋培风是真的讶异了,从他第一次认识江柠起,她表现出来的,都是一个完美的理科生的形象,尤其是在数学和物理这两门课上,就连吴中的竞赛老师们,都赞叹她格外有悟性,从吴城一中的校内开始,到吴城县内的预赛,再到市赛、省赛,两个人一直都是一起考试,一起比赛,一起拿下三科省赛一等奖。

这样的竞赛成绩,课余她居然还在写作?这么游刃有余的吗?

就连那次在网吧见到她,他也没去触碰她的隐私,只站在吧台那里安静的等她,远远的看到她十指在键盘上翻飞的样子,以为她是在做与计算机相关的事情,没想到……

他有些讶异地问:“那次你在网吧?”

“对呀。”江柠笑弯了眼:“在写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