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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强占别人家的人鱼什么的太爽啦~还会反抗~越会反抗就越爽!搞!给我狠狠地搞服他!”

“我就喜欢倔强小人鱼眼泪汪汪被强占的情节啦嘿嘿嘿!让他哭!让他哭!”

“尼克冲呀!搞快点搞快点!牛头人部落的首领!”

……

“太太好会!我好可以!我半夜从自己被窝钻出来给太太暖被窝!”

——当然最后这句留言被作者太太婉拒了。

他这主角弟弟被作者设定得有点思想小问题。

单纯从皇文的角度来看,尼克是个标准且合格的主角。长相阳光英俊,出身权贵人家,身有军职步步高升,而与此形成反差的是这人糟糕的杏癖。

读者看植物文就是图个爽,才不管主角三观怎么样,只要不是太过分,大家搭车搭得都很愉快。

除了有一条人鱼是男主从一个黑市上救回来的——确切说是打击黑市后免费带回来的战利品,其他五条人鱼都是从别人那儿强占过来的。

男主喜欢抢别人的东西用。

这种情节放在皇文里大家拍手称快,一旦变成现实——维诺只能说,尼克勒斯真的欠社会毒打,欠好多顿那种。

尼克勒斯的第二条人鱼,就是在这场宴会上被他强占的,最后那条人鱼的原伴侣因为身份地位不敌当时的男主,屈辱地忍下了被人夺鱼的事实,还不敢声张出去。

原文世界的法律机构是动不了男主了,指望皇文男主良心发现吃斋念佛也不太实际。

维诺打算自己也去参加,代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成长起来的优秀青年,搅黄男主干的缺德事。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不是有意义,在书中世界打着正义的旗号做着跟男主对抗的事情,这显然是个三流小炮灰会做的事,也不知道后期自己这个小细胳膊跟男主粗壮的金大腿较劲后能不能挺过三章。

但世上的事情哪儿有那么多意义呢?

这世界对他来说,就是实实在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真实。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他的战友、他的人鱼,对他来说,这些让他在意的人,就组成了这个世界对他的意义。

很多时候人们选择去做一件事,去坚持一个目标,不过是因为那个初心而已——因为想做,因为愿意,所以排除万难也要去挑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所有的值得,都不过是一个“我愿意”。

维诺放下抬起的左胳膊,小声叹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被他按头安分了一会儿后又开始蠢蠢欲动的人鱼。

“斯塔利,我说不让你咬了,意思是不管有没有隔着衣服,都不能咬的。”原本满心的深沉和对世界意义的深思,被斯塔利搅和得烟消云散。

黑发青年一脸无奈地拽了拽自己湿了一小片的衬衣,揉散那片痒意,“你以为你揭开布片直接上嘴就可以了么?而且,我没有奶,吸也没用。”

人鱼抬脸看着他,一脸无辜地舔了舔唇瓣,湿润饱满的红唇一片晶莹,潋滟金眸微微弯起,漾出意味不明的笑意,“维诺,香。”说完又舔了舔唇。

要命了,维诺咬了咬牙根。

为什么这鱼总能用最简单的字眼戳得他这个色批都想原地钻地缝。

“你先闭嘴。”维诺头皮一麻,伸手捂住人鱼的嘴,寻思着什么时候得给这条鱼补补语言技巧课,让他知道说什么话合适,什么话不合适。

斯塔利被冷冰冰的金属手捂着嘴